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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大陆法院首度判决台湾公司侵犯知识产权

吕文举 凤凰卫视 2007-07-30 09:44:01 读者:


凤凰卫视3月8日消息 中国大陆汉王科技公司状告台湾精品科技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近日由北京法院宣判一审胜诉,这是中国法院首度判决台湾公司侵犯知识产权。

中新社报导,汉王科技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指出,由于案件属于高科技产业和高端技术,论证复杂,同时以电脑程式、数据被侵权的软体产品官司当时还较少,法律上具新颖性,法院审理慎重,再加上侵权者并非简单抄袭复制,而是破解软体程式码重新编辑,使得调查审理过程耗时四年,终于在不久前作出一审判决。

据报导,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台湾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汉王科技三十万元人民币。

这起软体侵权案始于二零零零年,当时因成功开发联机汉字输入技术而在中国大陆名噪一时的汉王科技,状告台湾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精品)侵犯自身软体著作权。这起案件当时引起中国社会广泛关注,因为它不仅涉及知识产权这个在当时较为新鲜的概念,还是中国首起透过网路销售软体而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

汉王科技在起诉书中称,一九九八年六月,汉王科技研究开发了「汉王Win CE联机手写汉字识别核心软体V1.0」,并于当年十二月授权给微软 (中国)有限公司使用。由于这个软体解决了汉字输入的一系列世界性难题,代表非键盘汉字识别技术的最高成就,吸引许多PDA厂商深入合作,为汉王科技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报导指出,当年五月份,汉王科技发现台湾精品破解这个软体程式码、重新编辑,并将抄袭复制的软体以自己的名义,透过自己及台湾掌龙网站公开宣传,并于网路下载许可和销售。同时以自己的名义与中国大陆各PDA厂商接洽、演示和推销,并以低价位寻求合作。

据此,汉王科技认为台湾精品违反中国的著作权法和电脑软体保护条例,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五百余万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判赔三十万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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